全省广大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
2021年12月14日,全国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工作已正式启动。优待证作为持证人彰显荣誉的载体、享受优待的凭证,由退役军人事务部统一制发,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两种,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的关心关爱。我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和《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及国家有关规定,将积极有序开展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统一部署要求,我省将于2022年年底前全面完成优待证申领和制发工作。目前,我省正在抓紧时间与与合作银行进行业务对接、组织开展政策培训、系统设备升级调试等相关工作,全省将于2022年1月开始,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优待证申领工作,10月底结束。具体时间和有关事项由各市(州)和县(市、区)退役军人工作部门具体确定。
优待证申领相关政策可就近向属地退役军人事务局、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咨询,也可登陆吉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官方网站和吉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微信公众号了解。
希望大家对我省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给予理解与支持,全省各级退役军人工作部门将竭诚为广大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提供热情、细致、周到的优质服务!
特此通告。
吉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