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新中国成立以来
我国禁毒工作的发展历程
五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
充分彰显了我国厉行禁毒的一贯立场和主张
新中国禁毒运动
贩毒吸毒害人害己,
禁毒防毒利国利民!
第一个里程碑:1950年2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关于严禁鸦片烟毒的通令》,我国开展声势浩大的禁烟运动。收缴毒品、禁种罂粟、封闭烟馆、严厉惩治制贩毒品活动,短短三年时间,就禁绝了为患百余年的鸦片烟毒,创造了举世公认的奇迹,从20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末,我国以“无毒国”享誉世界近30年。
第二个里程碑:1990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关于禁毒的决定》,我国禁毒工作开始有法可依。国务院成立全国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对外称国家禁毒委员会。1991年6月召开第一次全国禁毒工作会议,在全国范围全面部署加强了禁毒斗争。
第三个里程碑:1998年首届全国禁毒展览在军事博物馆举办,中共中央政治局七位常委观看展览,极大推动了我国禁毒工作进程。国务院于1998年批准公安部成立了禁毒局,于1999年重新组建了新一届国家禁毒委员会,于2000年发表了《中国的禁毒》白皮书,我国禁毒工作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进入到一个新阶段。
第四个里程碑:2007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为在新形势下全面加强禁毒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标志着党和国家把禁毒工作依法纳入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大局,我国禁毒工作由此进入到依法全面推进的新的历史阶段,我国禁毒斗争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
第五个里程碑:2015年6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会见禁毒双百先进单位和个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禁毒工作是事关人民幸福安康、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持之以恒把禁毒工作深入开展下去;要从青少年抓起,从广大人民群众教育和防范抓起,让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追求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由此,全民禁毒掀起新高潮。
珍爱生命
拒绝毒品